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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新能源汽车推广不少于6万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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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在最近召开的全国财政新能源与节能减排工作会议上,财政部有关负责人表示,我国将开展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试点,采取一次性定额补贴,地方财政配套补贴的方式,鼓励北京、上海等13个城市在公交、出租车等领域推广使用节能与新能源汽车,到2012年要达到不低于6万辆的推广范围。该试点将鼓励北京、上海、重庆、长春、大连、杭州、济南、武汉、深圳、合肥、长沙、昆明、南昌等13个城市在公交、出租、公务、环卫和邮政等公共服务领域,推广使用节能与新能源汽车。
出处 《企业技术进步》 2009年第6期45-45,共1页 Technological Development of Enterpris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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