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司法实践中.有一些不法分子对法律有一定的了解.知道不满14岁的未成年人犯罪可以不负刑事责任,知道仅仅违犯治安管理的行为是不会受到起诉、接受审判,他们利用刑法的这一“盲区”,采取拐骗、引诱、威胁等方法,利用未成年人实施各种违法行为.逍遥法外。基于此,2009年2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七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刑法修正案(七)》。此次修正案在《刑法》第262条之后增加一条,作为262条之二:“组织未成年人进行盗窃、诈骗、抢夺、敲诈勒索等违反治安管理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出处
《中国检察官》
2009年第6期12-14,共3页
The Chinese Procurator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