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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岩区农村住房抵押贷款启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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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5月5日,黄岩区首批十几户农村合作银行的个人抵押贷款顺利发放到农户手中。黄岩区农村住房大多数都是在集体性质的宅基地上建造的,集体土地这一特殊的性质严格限制着房屋的流转。禁止农村住宅的自由流转,主要目标是保障农民基本生存权的需要。但对于像黄岩这样的沿海经济发达地区,农民更渴望用自己的房产作为抵押物去贷款创业。最近《黄岩区农村住房抵押贷款暂行办法》正式出台,这为全区农村经济发展注入新的动力。5月5月以后,只要是黄岩区城乡建设规划区内合法取得农村住房所有权的农村居民均可以自己所有的农村住房作为抵押物申请抵押贷款。
作者 卢剑
机构地区 黄岩区房管处
出处 《浙江房地产》 2009年第3期56-56,共1页 Zhejiang Real Est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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