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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住店发生口角 致人重伤遭审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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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08年10月19日,被告人马朝、周刚伙同李良(化名,另案处理)一同到内乡县城关镇某旅社住宿,到旅社后李良与同在此住宿的马强(化名)因琐事发生口角,马强打电话召集王山(化名)等人寻找李良,后李良又纠集李阳(化名,另案处理)、周刚等人寻找马强一伙。被告人周刚、马朝、李阳、李良等人对被害人王山拳打脚踢后逃离现场。经内乡县公安局法医学鉴定:被害人王山的伤情构成重伤。
机构地区 内乡县人民法院
出处 《农村农业农民》 2009年第6期55-55,共1页 RURAL AREAS,AGRICULTURE & FARMER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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