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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方博弈敲定“新邮政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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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4月24日,邮政法修订终于获得全国人大常委会的高票通过,新邮政法对邮政企业的赔偿责任作了明确限定。法案虽然通过了,但网上争议却是毁誉参半的。对于消费者而言,我们更关注的是自身的权益保护。我们知道,在多数情况下,法律只是利益各方在博弈之后形成的妥协。对具体的利益群体而言,不可能对所有的法条都完全满意。但法治的基石在于对法律的信仰,内心对法的敬畏制约公民的IEI常行为。站在消费者的立场上看邮政法的修订,新法对邮政企业的确给予了颇多“厚爱”。比如邮政企业对平常邮件的损失不承担赔偿责任。
作者 周小英
机构地区 吉林
出处 《中国物流与采购》 北大核心 2009年第11期8-8,共1页 China Logistics & Purchas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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