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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阶段性废止死刑之设计及刑事实体法制度重构——中国死刑的现状和发展趋势反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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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从数千年刑罚日趋人道化的演变历程来看,废止死刑应是历史必然,但只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发展到相当的程度,社会治安稳定于良性的状态下,且"以命抵命"、"以暴制暴"等各种报应观念从社会心理淡出时,在一个具体的国度内才能真正废止死刑。显然,中国还不具备这些条件,就目前综合情况而言,死刑的废止应该阶段性进行,并构建相应配套的刑事法律制度。
作者 闫治 满亚娟
出处 《河北旅游职业学院学报》 2009年第1期90-94,共5页 Journal of Hebei Tourism Colleg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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