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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土地改革到集体化的转化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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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在共产党领导的乡村社会变革中,土地改革和集体化是前后相继的两个重要环节,但是二者的性质全然不同:前者是要确立平等基础上的农民土地私有制,后者则要将土地所有权收归国家和集体。共产党何以能够在极短的时间内,用极小的代价,成功地将小农经济转变为集体经济、个体农民转变为国家农民,引起了众多研究者的关注。
作者 李里峰
出处 《新华文摘》 2009年第12期66-67,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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