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将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并支持文化企业发展,是近年来和今后一段时期文化体制改革的重要主题,其目的是为了适应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重塑市场主体,解放和发展文化生产力。“改革改到深处是产权问题,改革改到难处是人员问题”。一是产权,二是人员,这两方面的工作政策性强,涉及利益多,改革的难度也大。应该说,作为对2003年105号文件的延续和深化,2008年底出台的114号文件,为中国文化体制改革和文化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政策支持,有利于加快推进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的步伐。其中,转制中相关人事配套政策的重点是规范转制后企业的分配办法,保障转制人员的利益,从而为转制扫除人事障碍。
出处
《新闻大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09年第2期160-162,168,共4页
Journalism Researc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