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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扬州市健全制度力促师德建设上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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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09年4月11日,江苏省扬州市教育局出台《扬州市中小学教师违反师德“八不准”规定处理暂行办法》,全面启动“加强师德修养,规范从教行为”专项整治月活动,把全市贯彻落实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2008年修订)》行动推向深入。
出处 《中国教师》 2009年第12期34-35,共2页 Teacher’s Journa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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