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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初学乘法意义新规定的质疑与反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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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小学数学教学中关于乘法的意义,原先规定为“乘法是表示求相同加数的简便计算”,其中相同的加数作为被乘数,相同加数的个数作为乘数。因此,“3×5”,表示“5个3”,而不能表示“3个5”。课改后,“课标”对乘法的意义作了新规定,乘法只说成“乘”,不再说成“乘以”,乘法仍然被规定为表示相同加数的简便计算,但乘法中不再区分被乘数与乘数,统称之为乘数或因数。“课标”第13页底注规定:“关于乘法:3个5可以写着3×5,
作者 陈今晨
出处 《中小学数学(小学版)》 2009年第6期1-2,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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