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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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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环境污染责任保险是以被保险人因从事保险合同约定的业务造成环境污染事故,对第三人应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和环境治理责任为标的的保险,它具有转移风险、降低企业经营负担、减少政府环境压力等功能。但是目前我国只有少数城市中的少数企业投保,投保企业数量逐年下降,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功能未能充分发挥。
出处 《中国金融》 CSSCI 北大核心 2009年第12期87-87,共1页 China Finan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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