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我国是世界上最大的烟草生产国及消费国,吸烟及二手烟暴露是一个严重的公共卫生问题。WHO《烟草控制框架公约》要求各缔约国采取和实行有效的立法、实施、行政和(或)其他措施,以防止在室内工作场所、公共交通工具、室内公共场所接触烟草烟雾。按照2007年7月《烟草控制框架公约》第二次缔约方大会通过的《防止接触烟草烟雾准则》的要求,自2011年1月起,我国应当在所有室内公共场所、室内工作场所、公共交通工具和其他可能的室外公共场所完全禁止吸烟。但我国目前尚没有一部专门的全国性公共场所无烟法规,且除香港特别行政区外,绝大多数地方性法规并未将餐馆、酒吧、办公室等列入无烟场所,多数法规尚未达到100%全面无烟,因此,无法对公众提供有效保护。每年5月31日是世界无烟日,今年无烟日主题为"烟草健康警示"。为履行《烟草控制框架公约》要求,推动我国控烟工作持续不断发展,本刊邀请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控烟办公室姜垣副主任组织"烟草使用与控制"专栏,对我国人群吸烟现状及相关行为进行评估,以期为政府出台新的无烟政策提供依据。
出处
《中国慢性病预防与控制》
CAS
北大核心
2009年第3期221-223,共3页
Chinese Journal of Prevention and Control of Chronic Diseases
基金
世界卫生组织基金项目(WHO/CHN/08/TFI/0029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