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话说保险合同“二年不可抗辩”——详解新《保险法》之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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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保险合同是投保人与保险人约定保险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保险合同所约定的权利义务关系,实质内容在于:一方当事人(投保人)应当依约定向另一方当事人(保险人)支付费用,而另一方当事人对于合同约定的可能发生的事故发生后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或者当指定的人死亡、伤残、疾病或者生存到合同约定的年龄、期限时承担给付责任。
作者 郭玉涛
出处 《金融博览》 2009年第12期61-62,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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