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包头市工商局下辖11个旗县区工商局(分局),共设58个工商所,全系统共有在职干部职工934人。近年来,包头市局紧紧围绕包头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大局和"抓班子、带队伍、提能力、强监管、促发展、创一流"这一主线,始终坚持"四个统一"、积极推进"四化建设",全力打造"三个过硬"的干部队伍,切实提高服务效能,各项工作均取得了可喜成绩。2005年、2008年,两次被中央文明委表彰为"全国文明单位";2007年被内蒙古自治区党委、政府表彰为"全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2008年获内蒙古自治区党委颁发的"长安杯"奖,连续6年被自治区工商局表彰为全区工商系统"工作实绩突出单位",在2008年度工作实绩考核中荣获第一名。2008年9月,包头市局被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工商总局联合表彰为"全国工商系统先进集体"。5月22日,记者专程采访了包头市工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