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作为公民社会主体的社会组织,在中国历史背景和时代特色的双重烙印下,其范围界定具有纵横两方面的排除特性。社会组织存在一定的负面作用,但主要发挥着"桥梁"、"社会"、"自治"、"监督"和"认同"等积极功能。在发展演进的历史过程中,中国社会组织逐步"从外生权力走向内生权力"的演化机制已日渐明晰并发挥作用。
出处
《中共福建省委党校学报》
北大核心
2009年第6期49-55,共7页
Journal of Fujian Provincial Committee Party School of CP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