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近几年,随着行政事业单位工资的调整和高校收入分配制度的改革,高校教师的收入在不断提高,高校教师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也在不断增多。做好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工作是高校财务部门应尽的职责和义务。本文在分析高校成为扣缴义务人的背景的前提下,具体讨论了高校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时如何区分工资、薪金及劳务报酬,同时对如何进一步完善高校财务个人所得税的代扣代缴工作进行了探讨。
出处
《教育财会研究》
2009年第3期31-34,共4页
Studies of Finance and Accounting in Educ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