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经济理论的发现和发展,使传统的以限制和国有垄断为特征的市场准入制度所赖以建立的经济依据受到挑战甚至被推翻。回顾经济转型期我国政府对市场中介组织的准入管制改革,实际上具有"限"和"放"的双重作用。随着改革的深入,市场准入制度会在一定领域放松限制,而在某些领域则会加强限制,但这与改革之前和改革之初国家对市场主体的准入限制不一样,其目的和手段更具有公平、平等和普遍性。针对市场中介组织发展现状,应当建立以保障市场公平竞争为特征的市场中介组织市场准入制度。
出处
《社会科学研究》
CSSCI
北大核心
2009年第4期50-53,共4页
Social Science Researc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