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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外问责制的实践和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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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1.明确问责的前提。划定官员责任。问责需要有前提,这就是要明确责任。瑞典公共管理局把瑞典的政府部门及其官员的责任划分为三类,即:法律责任、政治责任和道德责任。法律责任又具体分为刑事责任、赔偿责任和纪律责任。政治责任主要是指民选官员应该对其政党及选民负责,内阁成员应该对议会负责。道德责任是指官员必须具备优秀的职业道德,严格自律,树立良好的形象。
出处 《党课》 2009年第7期18-19,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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