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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失地农民养老有了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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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近日,福建省福州市政府出台了《福州市四城区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试行办法》,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将有3种养老保障方式可供选择。其中,年满35周岁不满60周岁的被征地农民,重点组织引导参加被征地农民老年养老保障。老年养老保障所需资金由省、市政府负担七成,村集体、个人出资比例为30%。
出处 《资源导刊》 2009年第6期54-54,共1页 Resources Guid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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