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6年前,我的丈夫李某外出打鱼,在一次沉船事故中失踪。我带着年幼的孩子,生活十分困难。3年后,我向法院提出了宣告李某死£:的申请。法院经公告后仍无消息,于是宣告李某死亡并判给了我部分遗产。后来经人介绍,我与同村的王某登记结婚。去年,已经宣告死亡的李某突然出现在我面前。他说我跟王某的婚姻是无效的,要求我与他恢复夫妻关系,归还之前继承的财产。我感到很为难,我不想拆散现在的家庭。请问,我该怎么办?已经继承了的财产还需要还吗?
出处
《农家女》
2009年第7期38-38,共1页
Rural Wome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