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将土地现状利用条件视同于土地的利用现状,在改制企业的土地估价中颇为常见,由此可能导致估价结果出现系统偏离。究其原因,在于估价师误读了两者的主属关系。本文认为,土地现状利用条件是基于土地规划利用而给定的各种约束条件的集合,是由现实的利用环境、限定的利用方式和允许的利用强度所构成的一个可供选择的空间,土地的现状利用只是其中之一,并不必然等于土地的最佳利用。为此估价师应正确把握土地现状利用条件,进而对土地的市场价值作出合乎理性的专业判断。
出处
《经济与管理研究》
CSSCI
北大核心
2009年第6期104-107,共4页
Research on Economics and Manag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