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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会跨省维权农民工索回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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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湖北省竹山县农民工王荣高在山西繁峙县一家铁矿干活儿遭遇矿难,造成6级伤残。当地劳动部门认定其为工伤后,裁决用人单位赔付他7.55万余元。用人单位不服裁决,向繁峙县法院起诉,并拒不支付给王荣高赔偿款,致使此案久拖不能执行。
作者 朱江 刘永峰
出处 《民主与法制》 2009年第13期50-51,共2页 DEMOCRACY AND LEGAL SYSTE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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