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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注册会计师执行涉税鉴证业务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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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随着注册税务师的出现和发展,尤其是《注册税务师管理暂行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14号)以部门规章的形式将涉税服务和涉税鉴证业务作为注册税务师的业务范围固定下来后,似乎有一种声音和行动想把涉税鉴证业务从注册会计师的业务范围中清除,笔者认为这种观念和做法值得商榷。
作者 李晓慧
出处 《财务与会计》 北大核心 2009年第7期64-65,共2页 Finance and Account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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