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鉴于中小学义务教育课标教材的重要地位,国务院、教育部分别出台多个文件对其予以规定与指导,其中教育部关于"中小学教材选用与书目"(以下称《书目》)的规定就指出:"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完整转发《书目》,不得删减或增加……"然而,从2007年以来,多个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却对教育部的书目进行删减,此类行为不仅严重影响了"国家教材多样化建设"进程和新课程改革的教学质量,而且违反了我国的相关法律法规,如果不及时纠正,将会造成严重的社会负面影响,贻害无穷。
出处
《出版发行研究》
CSSCI
北大核心
2009年第6期62-65,共4页
Publishing Researc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