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坚决查处村委会选举中贿选

原文传递
导出
摘要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强和改进村民委员会选举工作的通知》首次对贿选的概念作出界定,指出“在村民委员会选举的过程中,候选人及其亲友直接或指使他人用财物或者其他利益收买本村选民、选举工作人员或者其他候选人,影响或左右选民意愿的,都是贿选”。对选举中的违法违纪行为,村民有权向乡、
出处 《江淮》 2009年第6期6-6,共1页
  • 相关文献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