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借新还旧”指金融机构贷款到期后不能按时收回,通过办理一笔新的贷款归还部分或全部原贷款本息的行为。“还旧借新”是指借款人用自有资金偿还原贷款后,因生产经营需要,向金融机构重新办理借款的行为。近年来,农村信用合作社(以下简称农信社)在办理“还旧借新”类贷款时,因自身操作存在瑕疵,给不诚信客户以可乘之机,常因贷款性质是“借新还旧”还是“还旧借新”对簿公堂,农信社也时有败诉发生,信贷资产遭受严重损失,应引起高度重视。
出处
《中国农村信用合作》
2009年第6期48-50,共3页
Rural Credit Cooperative of Chin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