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一、土地流转的形式
土地流转是家庭承包经营制度的延伸和发展。其含义,是指拥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农户在保留其承包权的前提下,将土地经营权(使用权)转让给其他农户或经济组织使用。这是一种按照“土地确权、两权(所有权和使用权)分离、价值显化、市场运作、利益共享”原则,对农业用地使用权实行有偿有期限流转制度。农业用地在土地承包期限内,可以通过转包、转让、人股、合作、租赁、互换等方式出让承包权,鼓励村民将承包的土地向专业大户、合作农场和农业园区流转,发展农业规模经营,提高单产效益。
出处
《农村财政与财务》
2009年第7期16-17,共2页
RURAL FINANCE AND FINANCIAL AFFAI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