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修订乳品标准不能继续让造假行为合法化

下载PDF
导出
摘要 根据GB12693《乳品厂卫生规范》3.1,乳是“从哺乳动物中挤出的正常乳房分泌物,无添加物且未从其中提取任何成分”。“灭菌乳”顾名思义应该是“以乳为原料。经灭菌工艺制成的液体乳制品”。按照上述定义,以浓缩全脂乳或/和乳粉、奶油等与水为原料,勾兑成与乳相近的液体不是乳,只能称为“复原乳”或“再造乳”。“灭菌乳”现行国家标准和正在修订的国家标准(征求意见稿)中最大的问题之一,是把复原乳列入灭菌乳的范畴。
作者 林树斌
机构地区 广东省农垦总局
出处 《广东奶业》 2009年第2期18-18,共1页 Guangdong Dairy Production
  • 相关文献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