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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机关不能对法院查封的不动产予以注销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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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行政机关不能对法院查封的不动产迳直予以注销登记。部门规章《土地登记办法》中规定,对被人民法院依法查封、预查封的土地使用权,在查封、预查封期间,不得办理土地权利的变更登记或者土地抵押权、地役权登记。
出处 《人民司法》 北大核心 2009年第12期109-111,共3页 People's Judicatu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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