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剧痛,一般认为多属实证,然笔者临证以来,遇到许多剧痛病证,初以实证论治,立于“不通则痛”、“通则不痛”之理,采用泻法,反而益甚,后以补法治愈,说明剧痛并非全是实证,其中也常有因虚所政,现举验案四则以资佐证。一头痛景××,女,16岁,1982年5月26日就诊。患者上初中时因患头痛,如刺如裂,如刀劈斧砍,不能忍受,而休学一年,诊为“神经性头痛”,医治无效。其痛以前额、
出处
《河北中医》
1987年第1期35-36,共2页
Hebei Journal of Traditional Chinese Medicin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