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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因通用法治遗精病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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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遗精病每多由肾虚不周,肾不藏精,或肝肾阴虚,虚火上扰精室,迫精外泄为患。临床常以补,涩、固法为治。实践证明,单纯的虚证实属少见,临床往往同时兼有下焦湿热,肝郁气滞,心肝火旺等实证因素,并且在疾病的某一阶段,这些实证却是疾病的主要矛盾。因此,笔者若见到以实证为主因的病例,常常以通因通用法治之,
作者 陆建华
出处 《河北中医》 1988年第1期36-36,共1页 Hebei Journal of Traditional Chinese Medici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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