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最高法院《关于审理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自2007年列入司法解释立项计划开始,就一直备受社会各界关注。其原因首推该解释文本的两项“第一”——它既是《物权法》颁布实施后的首项相关司法解释,又针对的是我国首次确立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制度,因此无论对法学理论界还是司法实务界而言,该解释文本的研究意义均颇为重大,特别是对于直面此类纠纷的法官来讲,尤为如此;
出处
《法律适用》
北大核心
2009年第7期12-16,64,共6页
Journal of Law Applic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