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是指行政事业单位占有、使用的,在法律上确认为国家所有、能以货币计量的各种经济资源的总和。包括国家拨给行政事业单位的资产、国家财政拨款形成的资产、行政事业单位按照国家政策规定运用国有资产组织收入形成的资产,以及接受捐赠和其他经济法律认定为国家所有的资产。然而,目前对这部分资产的管理和监督成为整个国有资产管理中相对薄弱的环节。如何适当新形势的要求,建立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已是迫切需要研究和解决的问题。
出处
《管理观察》
2009年第17期289-290,共2页
Management Observ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