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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物业税十年出不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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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早在2007年,我国已经在北京、辽宁、江苏、深圳、宁夏、重庆、安徽、河南、福建、天津等地开始物业税“空转”运行。虽然没有实际征税,但一切步骤和真实收税流程相同,由财政部门、房产部门以及土地管理部门共同参与,统计物业数量,并进行评估和税收统计。此后,坊间、业界有关于物业税即将开征的消息和传闻一直不绝于耳。
出处 《经济展望》 2009年第7期94-96,共3页 Economic Outloo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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