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查办渎职案件是检察机关的一项重要职责,也是检察机关切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的重要体现。犯罪线索则是检察机关查办渎职犯罪的必要前提和重要依据。但在司法实践中,普遍存在犯罪线索量少质次、情报信息闭塞、保障不到位等诸多问题,严重制约了检察机关渎职侵权检察职能的充分发挥。因此,有必要对现行的渎职犯罪线索发现机制进行深入反思,从主动发现犯罪线索的角度更新思维方式,拓宽发现视野,完善保障机制,努力推动渎职侵权检察工作科学发展。
出处
《犯罪研究》
2009年第3期55-58,共4页
Chinese Criminology Revie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