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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民是否有权收取过路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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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编辑同志: 2005年,我们村的三组在没有得到政府资金的支持下,群众自发筹集资金投工投劳修建了1公里长的机耕道。连接已通车的四组公路。村里二组由于地理原因制约未参与修公路,但凡运烤烟、煤、大米等,必须通过三组这条公路。今年.三组几名干部、群众协商,凡二组群众运输进出货物,以价值1000元的货物收取一定数额的过路费,引起二组群众强烈不满。请问三组这样收费是否合法?二组群众应该怎样维权?村民乱收过路费该由哪级部门负责处理?
作者 陈四虎
出处 《四川党的建设(农村版)》 2009年第7期53-53,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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