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委托—代理理论中,委托人和代理人都是经济人,行为目标都是实现自身效用最大化。在各自追求自身利益时,由于利益的相互冲突,代理人便可能利用委托人委托的资源决策权谋取自己的利益,即可能产生代理问题。事实上,在政策执行中,执行规避的产生根源正是由于负责政策制定的委托人—中央政府与负责政策执行的代理人—地方政府之间利益不一致,地方政府基于自身利益的考虑对政策做出有利于自身的调整,最终使政策在执行中走样。
出处
《天府新论》
CSSCI
2009年第B06期68-70,共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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