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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税法规政策摘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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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关联方利息支出税前扣除标准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 一、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企业实际支付给关联方的利息支出,不超过以下规定比例和税法及其实施条例有关规定计算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的部分不得在发生当期和以后年度扣除。
出处 《安徽水利财会》 2009年第2期33-33,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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