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经历了将近三十年的发展,国际法中已经发展出了一套调整地雷的专门条约体系以及相对明确的习惯法规则。它们对于减轻地雷引起的人道灾难作出了重大贡献。然而,地雷问题仍然是困扰当今国际社会的一个严重的人道问题。除了非法律的原因外,这和关于地雷的国际法,尤其是和《经修正后〈常规武器公约〉第二议定书》及《渥太华公约》本身存在的缺陷密不可分。国际社会仍然应当关注地雷问题,努力解决存在的法律问题。
出处
《西安政治学院学报》
2009年第3期72-77,84,共7页
Journal of Xi'an Politics Institute
基金
作者参加荷兰海牙国际法学院国际法与国际关系研究中心2007年年度研究项目"国际人道法在近期武装冲突中的应用及其存在的问题"的子课题的论文的一部分。子课题论文全文(英文版)将由荷兰海牙国际法学院在年度研究项目论文集中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