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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危企业“安全费用”账务处理值得商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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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争议阐述】《企业会计准则讲解(2008)》明确规定:企业依照《高危行业企业安全费用财务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财企[2006]478号文”)规定提取的安全费用以及具有类似性质的各项费用,应当在所有者权益中的“盈余公积”项下以“专项储备”项目单独反映。
出处 《财会学习》 2009年第7期64-65,共2页 Accounting Learn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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