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一、案例概况
陈某原是南京某石油加油站站长兼出纳。自2000年以来,他私自截留销售款、利用现金支票编造各种理由提取现金,将单位公款用于赌博,造成国家直接经济损失70余万元。经调查,陈某挪用公款的手段很简单:(1)直接挪用销售款,陈某自2000年担任站长起,多次从加油站油款中直接拿走现金,两年的时间里挪用公款50多万元用于赌博;(2)隐匿5笔出口结汇收入共计20万元,将其提现的金额与其隐匿的收入相抵,
出处
《财会通讯(中)》
2009年第6期96-97,共2页
Communication of Finance and Account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