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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稿酬所得税务筹划刍议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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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我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八条第五款规定:稿酬所得是指个人因其作品以图书、报刊形式出版、发表而取得的收入。这里所说的作品,是指包括中外文字、图片、乐谱等能以图书、报刊方式出版、发表的作品;个人作品,包括本人的著作、翻译的作品等。从个人的角度来讲,合理、良好的稿酬所得的筹划可以将自己的税负降到最低,本文拟结合具体案例对个人稿酬所得的税务筹划进行分析,以求使其在个人理财中发挥应有的作用。
机构地区 浙江万里学院
出处 《财会通讯(中)》 2009年第6期122-123,共2页 Communication of Finance and Accounting
  • 相关文献

参考文献1

  • 1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2007年12月29日.

同被引文献3

引证文献1

二级引证文献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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