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高职课程采用双语教学应事先进行必要性论证。针对当前课程双语教学事前必要性论证的不足,文章提出了几点建议:(1)高职课程采用双语教学宜分四个层次进行必要性论证;(2)必要性论证中应充分考虑课程的课时有限性与课程目标的实现效率之间的关系;(3)依据实际情况度量采取双语教学的必要性程度。
出处
《林区教学》
2009年第7期60-62,共3页
Teaching of Forestry Region
基金
广东河源职业技术学院“十一五”教学改革规划课题重点项目“‘案例+双语’教学模式探索”(07HZY-J12)的阶段性研究成果
“中国职教学会工作委员会2007—2008年度教学改革与教学建设专项课题”16-7项目“以就业为导向的高职英语课程教学研究与实践”子课题(11)研究成果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