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对山东德州地区农业土壤中铜、锌、铅、镉4种重金属元素含量进行测定,并按《土壤环境质量标准》(GB15618-1995)以及《农田土壤环境质量监测规范》规定的土壤污染分级标准来评定,结论为:按一级的土壤背景值标准,这几种元素单点几乎都有超标,污染贡献为:镉>锌>铅>铜,其中镉污染最大,应值得注意;按二级的一般农田耕地土壤环境质量标准,只有Cd有4个采样点超标,其他都远低于0.7的临界值,完全符合要求。
出处
《农业技术与装备》
2009年第06X期6-8,共3页
Agricultural Technology & Equip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