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一)把农业剩余转化为资金积累,大致有两种基本形式:一是非市场化的资金积累形式;二是市场化的资金积累形式。这两种资金积累形式,各有其特殊的作用,是不可完全替代的。我们先说非市场化、非商品化条件下的资金积累形式。这种资金积累形式,主要是由政府来执行。即政府通过征收农业税、余粮征召或强制保持工农产品价格'剪刀差'(这实质上是向农民征收产品税)等形式,将一部分农业剩余集中起来,再转化为农业与非农产业的资金积累与投资。政府集中起来的那一部分农业剩余,转化为农业资金积累与投资,既包括直接投资,也包括间接投资(诸如,为农业服务的工业、商业、交通运输业的投资,用于发展农村文化教育事业的投资,以及为农业服务的县办'五小工业'的投资补助等)。后者虽然不是直接用于农业生产,但对实现农业现代化、提高农业科学技术水平。
出处
《经济科学》
CSSCI
北大核心
1990年第1期56-59,79,共5页
Economic Scie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