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寿光市人大:工作评议有“法”可依

原文传递
导出
摘要 日前,寿光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寿光市人大常委会工作评议办法》。 办法规定,工作评议的对象是“一府两院”及其部门、各垂直管理部门。市人大常委会每年年初制定评议计划,被评议对象届内至少评议一次。
作者 高军
出处 《山东人大工作》 2009年第6期51-51,共1页
  • 相关文献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