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信访工作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也关系到一个地方的稳定和发展,是基层工作中始终不能放松的一根弦。信访作为一种社会活动,早在我国古代即已产生、存在并发展。1995年10月28日,国务院发布了《信访条例》,该条例规定信访是指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采用书信、电话、走访等形式,向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所属部门反映情况,提出意见、建议和要求,依法应当由有关行政部门处理的活动。随着改革的深化,开放的扩大,经济的发展,好多长期积累的矛盾和现实的矛盾暴露出来,使得信访工作任务越来越重,难度也越来越大。在新的历史时期,如何发挥信访工作的作用,是我们必须认真思考的问题。
出处
《理论观察》
2009年第3期151-152,共2页
Theoretic Observ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