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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商品化不等于住房私有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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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改革旧的住房管理体制。一个重要的课题就是变行政手段为主为经济手段为主;变福利型管理体制为商品经营型新体制,改革的核心内客和主攻方向,是实现住房商品化。 实现住房商品化,从表面上看,就意味着要实行住房的自由买卖,其结果,必然带来住房所有权的转移,形成住房私有化。
作者 丁冰 艾春岐
机构地区 北京经济学院
出处 《经济理论与经济管理》 CSSCI 北大核心 1990年第5期73-74,共2页 Economic Theory and Business Manage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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