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宜昌市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基本完成后,林业的组织结构、生产方式、经营模式等都发生了深刻变化,林农I真正成为林业经营的主体。如何面对改革后林农“单家独户”的生产经营格局和林权单位相对变小、面积分散、抵御灾害能力降低等问题,解决千家万户小生产与千变万化大市场矛盾,实践证明,发展林业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走联合经营的路子,使林农“小群体”对接“大龙头”和“大市场”,是林业产业化经营向更高层次迈进的根本途径。
出处
《中国林业》
2009年第13期18-21,共4页
Forestry of Chin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