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1993年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国有企业改革的方向是建立“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现代企业制度。1999年党的十五届四中全会提出到2010年建立起比较完善的现代企业制度。2003年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进一步提出,“大力发展国有资本、集体资本和非公有资本等参股的混合所有制经济,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使股份制成为公有制的主要实现形式”,并提出建立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现代产权制度是构建现代企业制度的重要基础。
出处
《中国国情国力》
CSSCI
2009年第7期4-6,共3页
China National Conditions and Strength